陈淳家业衰落与书画变革关系管窥 | 【荣宝斋·艺术论坛】
文 /朱爱娣
张寰《白阳先生墓志铭》云:“洎正术公卒,哀毁过礼,葬祭如法。既免丧,意尚玄虚,厌尘俗,不屑亲家人事。租税逋负,多所蠲免,而关石薄钥,略不訾省。日惟焚香隐几,读书玩古,与高人胜士游与笔砚、从容文酒而已。于世家钜室之所以补苴罅漏维植门户者漠如也。未几,援例北游太学,尽付其家 于纪纲之仆。于是,外于吏繇,内蟊于僮客,田亩日减,庸调未除,每岁责偿,业以大损。”“卒业……仅存江田数顷,收课自给。”“而君一不以动意,益事诗酒为乐,兴酣则作大草数纸或云山花鸟,兼张长史、郭恕先之奇。君自视亦以为入神也。至天水胡公、闽中郑公相继为君稽豁,而家已倾矣……感疾不治,卒于家,嘉靖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也……春秋六十有一……以二十六年三月十二日葬白阳山墓次。窀穸之费,咸出于冢妇沈。”
上文基本介绍了陈淳因父亲正术公去世,引发人生观、价值观的巨变,厌尘俗,不问人事生产,终日读书玩古,游与笔砚,致使家业衰落的全过程。
也就是说,其家业衰落始终伴随着他的书画发展,而这种发展主要体现在变革上。下面就从两者具体过程来探讨相互之间的关系。
一 陈淳家业衰落过程
由引文得知,陈淳家业衰落经历了初损、大损、倾家、贫困四个阶段。初损阶段起止于正术公卒和北游国学,大损阶段起止于北游国学和卒业还乡,倾家阶段起止于卒业还乡和郑公离任,贫困阶段起止于郑公离任和陈淳逝世。那么,我们来梳理一下这四个阶段的起止时间。图一 明 陈淳 行草自作诗诸首 局部
“正术公”即陈淳父亲陈钥(一四六四——一五一六),字以可,号韦斋,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苏州市)人。少侍父宦游京师。比长,归苏州,激昂任事,启拓门户,广事生殖,田园邸店,纵横郡中,寻推择为府阴阳学正术。后解任,隐居大姚。因病卒于正德十一年(一五一六)九月,年五十三岁。陈淳对父亲去世,万分悲痛,深感人生苦短,开始崇尚自我,终日读书玩古,游与笔砚,不问人事生产,致使家业步入衰落。时三十三岁。
正德十四年(一五一九)三月十四日,陈淳以已故祖父南京左副都御史陈璚捕海贼功荫为北京国子生。据明代选举制,凡得荫生者,参照贡生例,由提学官考送部试,送入监中。因此,其接到由北京至苏州的诏书,再应提学官试,约需两月左右,即五月北上,将家业交付纪纲之仆。时三十六岁。
陈淳嘉靖二年(一五二三)春国学卒业,六月十五日回到苏州,隐居大姚。由于沉重的吏繇赋税和仆人的管理不善,家业大损,仅存江田数顷,收课自给。时四十岁。
“天水胡公”即嘉靖二年(一五二三)至六年(一五二七)任苏州知府的胡缵宗,“闽中郑公”即嘉靖七年(一五二八)至十年(一五三一)任长洲知县的郑朝辅。毫无疑问,两人相继为陈淳稽豁因田亩日减不应承担的吏繇赋税,使其家维持正常的生计,是在嘉靖二年(一五二三)至十年(一五三一)。但陈淳依然沉迷书画,他们的帮助已无济于事:郑朝辅嘉靖十年(一五三一)离任,其家已倾。时四十八岁。
从此,陈淳生活完全陷入贫困之中,直至嘉靖二十三年(一五四四)十月二十一日即六十一岁逝世。以致安葬,窀穸之费,咸出于冢妇沈。图二 明 陈淳 楷书千字文 局部
综上所述,陈淳家业衰落历时二十八年,经四个阶段,起止时间各为:初损阶段,正德十一年(一五一六)九月至十四年(一五一九)五月,即三十三岁至三十六岁;大损阶段,正德十四年(一五一九)五月至嘉靖二年(一五二三)六月,即三十六岁至四十岁;倾家阶段,嘉靖二年(一五二三)六月至十年(一五三一),即四十岁至四十八岁;贫困阶段,嘉靖十年(一五三一)至二十三年(一五四四)十月,即四十八岁至六十一岁。
[广告] 作品编号10030706,字画之家保真在售
《云崖泉声》
解刚作品 / 68×136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