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的道理,可能与古人的执笔或用笔技巧有关系。今人临帖只能看到碑帖上整个字是什么样的,却看不到古人是如何结体、构字的。古人写字时,一笔一划、前后顾盼、游丝引带是如何完成的,也是无法得知的。
不过,好在古代的书画给今人提供了线索。仔细观察古人绘制的图画,就会发现古人是如何执笔的。学习书法的过程中,曾有一位书法家说,古人写字之所以这么好看,是因为笔尖上有秘密。因为古人写字时一般只用笔尖蘸墨,笔毫的根部是没有墨汁的。
初步一想也对,笔豪短,可能更好控制笔势。但是临习时发现并非如此,长毫写字,只要功夫、腕力用到,也能写出好看的字。
那古人为啥只用笔尖蘸墨呢?有可能是画家在创作时失真了?估计可能不大,因为古代画家观察生活的功力可谓精到细致,不太可能画错的。
后来,看到书法家孙晓云女士写的一本书,上面对此有过专门论述。
孙晓云说,先秦至汉的笔毫皆为兔毫,是兔箭毫,是指秋季狡兔脊背上的两溜硬毛,也叫紫毫。毫硬则挺,挺则有弹性,有弹性才适合于转笔。
到了唐代,许多动物的毛都用来做毫,如麝、狸、马、鼠、狐、鸡以及人的胎发。尽管如此,兔毫仍然是首选,保持着正宗。宣州兔毫所制的紫毫笔,选料精细,制作讲究,当时价值如金,成为“贡品”,大受文人墨客赞扬。
宋代书家大抵仍用兔毫笔。黄山谷、苏东坡推崇的宣州“诸葛笔”,主要以兔毫中上乘者——紫毫为主。狼毫还是清代从朝鲜传入的,现在倒是普遍地在用。
孙晓云说,记得很小的时候,所用的“大楷笔”、“小楷笔”皆是羊毫。她母亲叫她只将笔毫泡开三分之一,仅用笔尖上的毫。她母亲小时就是这样用毛笔的,那时的上辈人都是这样教的。
孙晓云后来翻看明代董其昌、查士标以及明末清初的一大批书画家的墨迹时,总是见他们大约写四五个字墨就枯了,再蘸墨。这往往是由于小笔写大字之故,但见他们笔画圆润、饱满,完全不像是尖小的笔所书。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像她母亲教的那样,用较大的笔,只泡开笔尖用。
董、查的年代,羊毫笔已经十分走俏,由于没有硬笔心,笔毫完全泡开会瘫软无力,如若只泡开笔尖一点,上面三分之二的笔毫由于是用胶裹牢,实际上起了硬笔心的作用。因为是较大的笔,如若又是羊毫,所以笔画柔和、圆润。嘿,这正是纯羊毫的软笔当兼毫用的绝好办法。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转笔方便美观吗!
综上所述,如果是初学者,确实不妨可以笔尖只蘸一点墨,毛笔不要全部泡开。等到功夫到家后,再全部泡开,锻炼笔力、腕力。毕竟,古人的做法应该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又不能盲目照搬。因为古代书画中,也有不少显示,笔墨是浸满整个笔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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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比南山》
陆建兵作品 / 49×98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