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文化部正式公布首批艺术品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北京海艺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因违反《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被有关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
2016年,文化部修订出台《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为艺术品市场规范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该“办法”规定了艺术品的范畴,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不包括文物。经查处,8家单位因违规经营,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其中包括北京海艺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开办网站、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艺术品,辽宁匡骐艺术品有限公司经营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化石为材质的屏风等艺术品。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巡视员刘鲁平介绍,本次公布的艺术品市场案件主要有以下违规情形:经营含有禁止内容或伪造的艺术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动物、植物、矿物、金属、化石等为材质的艺术品,擅自销售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未标明所经营艺术品的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以及未按规定保留与交易有关的原始凭证、销售合同、台账、账簿等销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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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玉作品 / 50×50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