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在艺术家眼里就是一种艺术品展示的场所,这种观念也是美术馆常有的意识。然而,时代在变,观众也在变。艺术的展示是一种形式,其目的在于表达和艺术传播。于艺术家而言,展览是传达个体对于艺术品所承载的思考和感悟,抑或是艺术技法的心得;于美术馆或展览场所而言,展览是对于艺术家独特个性发现的一种分享场所,也是一种展览内容多样性的表现,更是艺术家和观众之间的一种媒介;于观众而言,展览场所是一种欣赏、交流和学习艺术的地方。然而,为何很多艺术展览参观人数少得可怜,甚至开幕式热闹之后就门可罗雀了?
常有喜欢艺术的观众感叹展期太短。而当下艺术展览往往是艺术家自筹资金举办,首先场租费就是残酷的问题。若没有艺术基金的支持,那么展期必然是一种负担。目前,展览场所的公益性和主动性并不是特别明显,艺术展期延长就成了不可能的任务。如果上述这种“短命”的原因主要在于机构的不参与和艺术基金缺失的话,艺术展览“短命”更多表现出的不是展期长短的问题,而是一种观众获得感缺失的问题,同时也是艺术家和展览机构的成就感缺失问题。
现在大多数的艺术展览,观众只能雾里看花,难有共鸣。艺术家滥竽充数、不接地气的多如牛毛,作品既无新意,亦无水平。常听到很多策展人或业界专家把这种现象归罪于观众无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难道我们不该反躬自省,如果人人皆懂该艺术展品,艺术评论家有存在的必要吗?难道要求观众读个艺术本科再来看展,只为看懂策展人高深莫测的专业术语?既然艺术展是公共的展览,必须要有公共艺术传播和解读的意识和形式。如果没有了交流、探讨、解读、阐释的过程,公共性就难得到真正的落实,只是解决了作品物理空间上的公开性,而缺乏了精神层面的公共性。艺术展览只在“象”层面的呈现,失去“意”的传递和交流,就难以令观众达到得“意”的精神收获。一旦失去了观众的基础,那么展览的“短命”就不可避免了。
艺术展览应该包含着艺术知识、观看方法的传播,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观众掌握观看的工具和路径,有“桥梁”才能靠近,这种亲近,不只是打开展览馆的门就可以的。如果展览看不懂,或者不“好”看,观众也就自然少了。展期长短不是问题的本质,破除展览“短命”现象更需要从艺术传播的角度来看,一是形式的综合性,二是内容的可读性,三是机构传播策划上的交互意识。
展览的“质”在于策划的综合性和可读的层次感,这点对于不懂艺术的观众来说显得尤为必要。展品内容的丰富才能匹配观众喜好的多样性状况。每年毕业季,美术学院的毕业展门庭若市,观看者成群结队。我想,正是因为其综合性、丰富性成就了强大的吸引力。笔者也曾在一次展览中同时展出四个方面(书法、摄影、动画、影像)的作品,探索不同种类艺术作品共同展出的形式,吸引了不同的艺术爱好者前来观展。显然,展览内容的综合性是个值得探索的方向。其次,展览作品的可读性表现在艺术的含义传达上,现在的艺术家往往在意同行之间的评价,而忘记了观众与作品的关系。艺术作品蕴含的观念,在当下数字技术不断发展的状况下,可以通过多媒体对艺术创作过程进行深入解读。现在很多艺术展常停留在“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思维中。展览机构可以通过设置一系列互动活动,增加观众的可参与性,增进观众对艺术家和作品的理解,只有延续观众的参观时间和参观体验的丰富性,才能从本质上改变观众的疏离感,让观众从游离的旁观者变成艺术的参与者。
尽管展览是业界做的事情,但是策展人、艺术评论不可以只在专业的范畴里思考,更要站在观众立场看问题,艺术展览才不远离大众。艺术评论家如果只用专业术语高谈阔论,等于在艺术家与普通观众之间砌起了一垛墙。譬如说书法都是古人常用的评价语词,现代人已经没有了语境,自然觉得晦涩难懂。讲起“遒劲”估计大部分大学生都不懂该词的准确含义,“屋漏痕”笔法,现在城市中的学生也难明其意,因为他们长在高楼中,不曾观察过老房子常有的斑驳之象。时代不同,那些原本一目了然的拟状词对于现代人变得陌生,只有读过艺术专业的人能理解,那么,又如何叫年轻观众获得那种同感的共鸣呢?在这方面,策展人和艺术评论家尤其该担当沟通艺术家和大众的翻译者、阐释者。深入浅出地阐释和评论,培植观众的素养,也是艺术评论家的责任担当。
只有搭起雅俗的传播阐释的进阶阶梯,艺术展才有生存的观众基础,不再沦落到孤芳自赏的“短命”境地。否则,艺术作品和艺术展览只能自娱自乐,也怨不得观缺乏艺术涵养。倘若艺术展览获得观众的共鸣或理解,真正地走入观众的心里,“短命”问题就不再是展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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