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卢浮宫,参观者大可与举世闻名的“蒙娜丽莎”合影,难道法国在文物保护和版权保护方面就不及我们?
博物馆能否拍照,一直以来都是容易引起争议的话题。博物馆在保护文物的同时,还要照顾到观众参观体验。日前,北京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故宫鼓励在不伤害文物的前提下拍照,让观众尽量多地带走文物信息,但在展厅内不允许使用闪光灯、三脚架和自拍杆。
一直以来,在国内很多博物馆、文保单位,“不准拍照”几乎成为一种“惯例”。相关方面不让拍照的理由基本一个样——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和保护版权,但有业内人士指出,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在巴黎卢浮宫,参观者大可与举世闻名的“蒙娜丽莎”合影,难道法国在文物保护和版权保护方面就不及我们?为此,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表示“鼓励拍照”,无疑赢得了很多人的掌声。笔者以为,“鼓励拍照”是博物馆服务理念的回归,其本身也值得鼓励。
为何多数博物馆过去大多“不准拍照”?这一方面与多数博物馆的“国有性质”有关。由于国内大多博物馆属于国有事业单位,工作轻松,职业稳定,没有竞争压力,缺乏工作热情,这种环境使得博物馆根本不考虑观众的感受与爱好,也不主动了解社会的反响和需求,一味闭门造车,孤芳自赏,结果博物馆距离大众越来越远。另一方面,我国博物馆的不少规章制度都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有些制度今天看来,缺乏合理性,但一直没有做相应的改变,博物馆禁止拍照究竟科学与否,少有人去考量。
1974年,国际博协在通过的组织章程中明确指出博物馆是“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文化机构,因此,服务是博物馆工作的重要职能和组织目标。观众既是博物馆的服务对象,又是博物馆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要想充分发挥博物馆的服务功能,有关方面不妨以故宫博物院“鼓励拍照”为契机,在保护文物和允许拍照之间寻求一种平衡,真正使博物馆成为沟通历史与现实、专家与民众的桥梁。
其实,保护文物与允许拍照并非绝对对立。只要多下些功夫,把文物分类搞清楚,对那些本身脆弱、对环境敏感的文物,比如书画作品等等,坚决拒绝拍照。而对于那些受外界环境影响很小的文物,博物馆管理者则不妨“大方”一点,满足大家拍照的愿望。在区别对待文物的基础之上,还可制作一些禁止拍照文物的仿制品,以供游客拍照。说实话,对于不是以学术、研究为目的的普通游客,这样的仿制品足以满足他们拍照的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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