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能否拍照,一直以来都是容易引起争议的话题。博物馆在保护文物的同时,还要照顾到观众参观体验。日前,北京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只要不使用闪光灯,不使用三脚架和自拍杆,在故宫拍照都是允许的,而且博物馆本身也鼓励观众多拍照,这样可以把文物信息带走,带给自己的家人,带到朋友圈,对博物馆本身也是一种很好的传播。
拍照是游客的一种习惯,在朋友圈晒旅游照片很时尚。但很多博物馆展览、景区景点都有“禁止拍照”的规定。正如单霁翔所说,禁止拍照主要是出于两种考虑——闪光灯确实会对文物本身造成伤害,也会对别人观赏文物藏品造成干扰;使用自拍杆、三脚架等既存在伤害文物和其他观众的风险,照片也有可能被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故宫方面如今明确提出鼓励在不伤害文物的前提下拍照,并欢迎游客把文物信息通过朋友圈扩散出去,应该说,这是一种很大的进步。而故宫或其他文物单位、景区释放出来的这种善意,还需要得到游客的配合,要知道,鼓励拍照的前提就是不能伤害文物、影响他人。
从游客的角度来说,比如单院长特别提出的闪光灯的问题。有些文物,如壁画、雕塑、字画、丝绸等,可以被称为“特质文物”,经过岁月的流转,它们的质地已非常脆弱,彩漆、墨迹易褪色、脱落,木材、植物、丝绸等高分子结构物质更是容易受光、电、细菌的影响而变质、损坏,而闪光灯多为波长低于700纳米的可见光,对文物的破坏不言而喻。那么,在这样的文物面前,游客能不能管住自己,关闭闪光灯呢?
从博物馆的角度来说,1974年,国际博协在通过的组织章程中明确指出博物馆是“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文化机构,因此,服务是博物馆工作的重要职能和组织目标。 观众既是博物馆的服务对象,又是博物馆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
要想充分发挥博物馆的服务功能,有关方面不妨以故宫博物院“鼓励拍照”为契机,在保护文物和允许拍照之间寻求一种平衡,真正使博物馆成为沟通历史与现实、专家与民众的桥梁。
其实,保护文物与允许拍照并非绝对对立。只要多下些工夫,把文物分类搞清楚,对那些本身脆弱、对环境敏感的文物,比如书画作品等,坚决拒绝拍照。而对于那些受外界环境影响很小的文物,博物馆管理者则不妨“大方”一点,满足大家拍照的愿望。在区别对待文物的基础之上,还可制作一些禁止拍照文物的仿制品,以供游客拍照。
总之,在保护文物和传播文物信息之间,完全可以有一个平衡的点。这是文明社会的需要,也应该是社会成员个体的文化自觉。而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得更远,那么文物或文化遗产“消失”可能会是一种必然,每个社会成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延长文物或文化遗产的寿命,发掘并传播历史留给我们的文化符号,因为保护和传承文化,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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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知足》
陈绍静作品 / 50×50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