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说,“艺术”是个不及物动词。它发生,谁都不是它的作者。艺术家做作品,使“艺术”先发生到自己身上;观照艺术作品时,“艺术”又发生到了观众身上。艺术家和艺术作品,是“艺术”的副产品;“艺术”发生了,才带来艺术家和艺术作品;艺术家和艺术作品都从“艺术”中姗姗而来,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起源》里这样写。
水墨画家、油画家和当代艺术家都在努力使“艺术”发生出来。这发生出来的,是同一种“艺术”,不是很多种异质的、因人而异的“艺术”。我们用不着就此称它是水墨艺术、油画艺术或当代艺术(平时我们也的确这样称呼了,但那指的是门类和行当了)。
这个“艺术”,想必是如我们所说的“文学”一样,像闪电那样发生到我们身上的:我通过写作,在自己身上发动了“文学”,由此生产出文本,读者阅读这一文本时,导致“文学”也发生在读者上,成为他们身上新生的一种力量。我不是在制作一种高级定制的某种风格的“文学”制剂,而是用力写作,间接地让这“文学”发生到我自己身上,既后又发生在读者身上。文学作品的使命,是成为读者的阅读道具,激活读者的汉语能力,使“文学”发生到他们身上。“文学”并不像电、黄金或达芬奇密码那样深埋在作品之中。它是读者身上的文学资质,借道于文学作品,在个人身上被发动起来,成为一种排山倒海的力量。“艺术”也一样。
“艺术”发生了,开天辟地地原创,不及物,犹如性高潮。执行了什么前戏,用了哪些道具,那所谓事前一杯酒,事后一根烟,你知道的,都并不决定高潮的质量。一高潮,就到位的。你不能说,女高音、内衣模特或男音箱师、荒木大师崇拜者的高潮,会更“艺术”得八千里路云和月。高潮之前人人平等?人人都能达到一样厉害的高潮?实际上,对于“艺术”,我们还真不能不这样说。“艺术”发生于我们人人身上时,是每次一样地惊天动地或要死要活的。
高潮开始后,你原本是不是艺术家,就不太重要了;除非你认为,艺术家是格外擅于雕凿和装饰自己的高潮的。莫非,我们应该说,艺术家是一个企图修改自己的高潮进程的人?艺术家自己爱怎么闹腾,由他们去,但在观众方面,我们只能说,艺术作品将他们“点着了”,后面的事,艺术家是不管,而且也是想管也管不了的啦。
正因此,下面这一点就有点可疑:某高潮太精彩,所以,其前戏道具也相应地该卖得贵一点儿?卖的是前戏道具,而不是装在试管里的“高潮”,对吧?吴冠中的画卖得贵,不是因为其中的“艺术”含量高或所含的“艺术”的等级高?吴的画是作为艺术前戏的道具卖得贵呢?还是因为里面装了几毫克的“艺术”而卖得贵?答案应该是前者吧。
卖艺术品变成卖酒一样:本作品“艺术”含量达52%,1967年酿,限量十五桶,三分之二在战争中散失,你要?拍卖!
艺术是那醉。酒能卖,“醉”能卖、用得着卖吗?“艺术”本身不是不能卖,而是无法卖的。我是艺术家,用了作品当绳子捆你,鞭子抽你,你身上终于发生了“艺术”;我只能去卖我的鞭子和绳子,不能把他自己和你身上发生的“艺术”录制下来,做成DVD去卖?首先,这是发生,灌装会有技术上的难度。其次是,这往往是观众身上的发生,艺术家去卖,会惹出产权官司。
所以,搞艺术、做艺术、爱艺术,都可以,当你问什么是“艺术”时,是开始将它当一个不及物动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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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清趣》
王颖作品 / 48×48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