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以下简称“美术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素质进行客观、准确评定的目的,以利于招生高校根据本校美术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美术类各专业新生, 更好地培养合格的、符合社会需求的艺术人才。
二、考查要求
美术类专业统考以高校美术类专业选拔人才要求为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高中阶段课程标准,着重考查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素描、速写和色彩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20分,速写60分,色彩120分。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能力、构图能力,对人物形象的结构和特征的把握能力以及艺术表现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人物头像、石膏像或物体(提供人物头像图片、石膏像图片、世界美术史上名家作品图片或物体图片)。
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依据所提供的图片,完成一幅素描试卷。
3。考试要求
构图合理,造型严谨,比例准确,塑造深入,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方法不作统一限制,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八开铅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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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财》
鲁叁田作品 / 50×50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