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作中,毛笔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书家必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好笔来挥洒。不称意的笔就如弯曲的筷子、腐朽的竹篙,费力不讨好,这也是米芾的体会与告诫。
书家碰到不称意的毛笔必换之为快,这往往能在历史中找到许多生动的记载。鲜于枢在其所书《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款文中抱怨毛笔质量低劣,以致换了三次笔才写完这首诗。其跋文曰:“右少陵《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玉成先生使书,三易笔竟此纸,海岳公有云,今世所传颠素草书狂怪怒张,无‘二王’法度皆伪书。”鲜于枢对器材十分讲究,在其《赠笔工范君用册》中提出“百工之技,唯制笔难得其人”。他还分析其原因在于制笔要求通晓书法,而书法太难通。他在文中还批评了制笔因为贪利而失败的现象,告诫范君用不要重蹈覆辙。
更为糟糕的情形发生在王宠书《王昌龄诗》的时候,为了写完这件作品他竟然换了八次毛笔。明嘉靖五年(1526年),王宠应朋友之请,书写王昌龄诗十二首。所用的纸为吴中新制的蓝色粉笺纸,此种纸极易损坏毛笔,以致他八易其笔才写完此卷。由此可想见纸笔不合给书家带来痛苦与无奈,亦见书家对笔极高的要求和敏感。由于频繁更换毛笔,此卷后半部分明显比前面字形大了许多,其章法的整体性受到了一定的破坏。王宠在此卷尾跋道:“年甫简持此卷索书,乃吴中新制粉纸,善毁笔,凡易八笔,方得终卷,中山之毫秃尽矣,勿怪余书不工也,当罪诸纸人,王宠识。时丙戌十月既望。”言外之意,我书法不佳的原因在于纸张太差了。
为了适应新的情形,书家不但要择笔,还要参与制造毛笔或改善毛笔。张芝习书勤苦,家中的帛必先书而做衣。他以帛习字,取其篇幅宽大,行笔使于驰纵。可是未煮练之帛为生帛,比之简牍,吸墨既快又多,故他改良毛笔的蓄墨量,使之适应于缣帛,且能连绵而书,墨不枯竭。张芝改良毛笔使用生帛无疑促进了章草转变为今草的进程。其一,绢帛面积大,提供了多行并列书写的可能性,这自然要求书家关注行与行之间的章法关系,章法必定影响到单字的结构与用笔问题。其二,改良的毛笔蓄墨多,绢帛吸墨较快,这必然影响到行笔速度与书写的连贯性,从而使字字独立、结构端庄的章草慢慢演变为连绵飞动的今草。
就书家而言,笔不佳亦不利,久之易坏手法,以致形成不良的手势与笔性,后患无穷。纸墨不佳,亦有此弊端。元末孔齐在《至正直记》中说:“笔不好则坏手法,久而习定,则书法手势俱废,不如前日矣。……此吾亲受此患。向者在家,有荆溪墨、钱塘笔,作字临帖,间有可取处。及避地鄞县,吴越阻隔,凡有以钱塘信物至,则邏者必夺之,更锻炼以狱,或有至死者。所以就本处买羊毫苘麻丝所造杂用笔,井市卖具胶墨,所以作字皆废。”由此足见差笔劣纸的危害之大。笔者亦有同感,以前多在生宣上练所谓的“控制力与功力”,以至于碰到好纸反而不习惯使用,并形成了许多不良的用笔习惯。当然,史载颜真卿以黄泥练字,怀素年轻时用芭蕉叶及木板练字,是出于受经济条件限制,当不在本文分析之列。
按常理而言,书家必择笔;然而,历史上也有不择笔而佳的现象。据史载,褚遂良非精墨佳笔不下笔,而欧阳询、虞世南、裴行俭等书家不择笔且能随心所欲。尤其书写行草书时,不择笔的现象更为多见。究其原因,书家灵感涌现,激情四射,偶然欲书,不择纸笔,这是“无意于佳乃佳”的心理现象。周星莲主张“废纸败笔,随意挥洒,往往得心应手。一遇精纸佳笔,整襟危坐,公然作书,反不免思遏手蒙。所以然者,一则破空横行,孤行己意,不期工而自工也;一则刻意求工,局于成见,不期拙而自拙也”。笔墨精良固然能激发创作欲望,然而精纸佳笔也可能因主体过于在意而适得其反。废笔败笔,任性挥洒,不期佳反而达到了佳境。
不过,书家不择笔不是通理。陈槱认为“余谓工不利器而能善事者,理所不然,不择而佳,要非通论”。可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是理所当然的,而不择器材只是特殊现象,而非普遍规律。
必须交代清楚的是,书家不择笔并非不择优劣,而是不择新旧。佳笔即使用秃了旧了,仍具有尖齐健圆的优点,依然能得心应手;劣笔即使新的也不能称心如意。所以王右军父子非宣城陈氏笔不书,韦诞喜用张芝笔,东坡喜用杭州陈奕笔,指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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