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鲁作品
2005年8月,河南省警方一举破获了发生在该省的“石鲁假画案”。据媒体称,此案的“经典招数”并非书画造假技艺的“高超”与所编造故事的“动听”,而是其中有个“借题跋”造、售假情节起到了“点石成金”的伪证作用,足以让人触目惊心……
此处所谓的题跋,具体是指某件书画作品或作者本人或鉴评者专门针对该作品而题写的类似于作品标题或创作、观后感想等性质的文字,并且同该作品配置在一起装裱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有些直接题写在作品画面内或外围裱件上的也属同类。
以书画鉴定学原理说,题跋属“非作品构成要素”范畴,它本不应该是书画鉴定的主要依据或重要依据。不过,在现实事件中,有许多书画收藏者往往将题跋视作是某件名家书画作品的“真伪判别书”,这便是今天我们探讨这个话题的来由。
为书画作品作题跋,有点类似于某领域名人为某一本书作题签、写序言、跋文或后记之类的举动。其初衷是让他人能更好地理解和认识该作品,增加鉴藏情趣,同时使此件作品的装潢形式更完美。正常情况下,确实还能为日后被题跋作品的真伪鉴定提供一项辅助性依据。事实上,书画鉴藏界中有许多人都已习惯成自然地把名家书画作品的题跋当成书画作品是否真实可靠的“标志物”了。在不少人的意识里,只要某件名家作品配置了(或直接题写在画面中)作者本人或鉴定书画界名家等的真迹题跋,那似乎作品的真伪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不难想象,因题跋已被强烈赋予了“包票意识”与“定心丸”这样的涵义,在造假无孔不入的当今社会,它就不能不被书画作伪者所特别利用。
我在实际工作中揭示过的诸多“借题跋”造假,其具体操作手法有三种:一是把伪作拿给那些看不出真相的(个别能看出真相但却经不起利益诱惑)鉴定书画界名家直接对当局成品作题跋,“认”作品为真,这是当今该类题跋书画造假的主要手法之一,当然也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二是以“克隆”或“仿制”法伪造各类名家的题跋,将其直接施题于伪作上;三是实施题跋的“偷换”作业,即对有真实题跋的且与某名家书画配置在一起装裱的藏品先“克隆”其被题跋的作品,之后再通过裱件“偷换”将真题跋与伪作配置起来抛头露面。
鉴定家的题跋
众所周知,书画鉴定家的工作与职责原本就是专门针对被鉴定的书画进行真伪判别。于是乎,若是某件某名家作品上有某鉴定家的题跋,那么在公众的眼中无疑就带有“真品证明书”的意义,更具“说服力”。正因为如此,现在在艺术品市面上所流通的伪作,被那些“著名鉴定家”所乱题跋的伪作数量比例极高。如2005年9月3日出版的《美术报》(第三版)及其他报刊披露的,当年由几个农民暗地里炮制的“河南造”石鲁伪作,像图1这样被某位著名鉴定家作了题跋的,件数不少于100件。难怪揭示此事件的《美术报》文章标题被该报记者取名为“谁来鉴定‘鉴定家’?”。图1
以我个人的鉴定经历来看,那些伪作假得有多离谱,一旦被某鉴定家题跋了当局书画为“真”、艺术质量“高”之类的文字,或个别题跋内容的字义作模棱两可式的,既不说成品真也不说伪,而是不着边际地只写“观题”(即某人过眼了)这样的文义,难道不是更说明了施题跋者原本就是明知(其为假)故“题”,或根本上就是连鉴定者自己也没有看出真伪吗?图2 陆俨少真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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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满堂》
鲁叁田作品 / 50×50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