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文化发展,越来越多雕塑、灯光、影像、装置艺术出现在人们生活中。如何创造让市民满意的公共艺术环境?近日举行的两岸三地公共艺术研讨会聚焦这一话题。
“公共艺术,有的成为纪念碑化的‘扎彩应景’,有的则是为了展览要求而被定义为‘公共’的实验艺术。”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周博一席话,引发与会学者共鸣。
台北市立美术馆研究员萧淑文直言,“很多公共艺术作品体积庞大,置于场所颇具侵略性,这到底是不是艺术?群众能有参与权或决定权吗?”萧淑文认为,艺术“介入”公共空间,应该重视观众的经验感知。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副院长丁乙介绍了学院师生创作的 “再造景——三林公共艺术展”。50位学生在教师带领下组成多个项目小组,以三林古镇为对象创作15件装置、雕塑、绘画、灯光、影像作品,用再造新景观的方式使其地域特征、特色定位得以延伸,以户外展示形式连接市民生活。
广州美术学院教授李公明提出,未来的公共艺术项目策划,必须基于对社区公共文化的调研,包括社区成员的生活状况与精神文化状况、审美诉求等的全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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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叁田作品 / 50×50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