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谱》是儒家思想的主线,是初唐艺术为政教服务主导风气在书坛的反响。唐武后垂拱三年(687年),孙过庭著《书谱》凡四千六百余言。诠释了汉魏以来典范书家的书风和书法源流,阐述了各体书法用笔,布局的要领和形式规律,以较重篇幅和切身体会,阐述了书法创作的诸多要素和书法形象化的审美。被后人认为孙过庭著“谱”为准则范式。
《书谱》中,孙过庭发扬继承孔子“依于仁,志于道,游于艺”的思想,认为俢、齐、站、平与游戏翰墨有主有次,“君子立身,务修其本”。“本”正了翰墨才能长进。儒家思想反映在初唐书法。
孙过庭梳理唐以前书法史中,认为王羲之兼得钟繇,张芝之长,“元常专工于隶书,伯英尤精于草体,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拟草则余真,比真实则长草”。王羲之比起张芝,多出能写真书的长处;比起钟繇,又多出能写草书的长处。然而,王字並非尽善尽美。孙过庭借人话认为“今不逮古,古质而今妍”。南北朝(宋)虞龢有言,“钟,张方之二王,可谓古矣”,“二王暮年皆胜于少,父子之向,又为今古”(虞龢《记书表》)。也就是说,比较而言,钟、张书法为古质,二王书法为妍美;二王早期书法为古质,后期书法为妍美;大王为古质,小王书法为妍美。孙过庭大胆地批评二王字一统天下的时风。强调“质”之于书法的重要性,提倡“文质彬彬”的美。《书谱》中,还对传为王羲之《笔阵图》、《与子敬笔势论》等的真伪进行了评论。孙过庭对钟。张、二王的比较,说明研究又不拘于一人家法,融合诸家而能有自身的识见。
“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草务检而便”,简明而精当。不同书体用途不同,“趋变适时,行书为要;题勒方鬲,真乃居先。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外翰札。真以点画为形质,便转为性情;草以点画为性情,使转为形质”。真书与草书是内在联系的;草书也要写出使转的映带,是出情性;草书也要注意点画呼应,见出真书的动力。点画之于真书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习草者不可不学真,书真者不可不懂草。书家应该“傍通二篆,俯贯八分,包括篇章,涵泳飞白”,全面地把握各体书法。
孙过庭把王体用笔归纳为“执、使、转、用”四字,“执,谓深浅长短之类是也;使,谓纵横牵掣之类是也;转,谓钩镮盘纡之类是也;用,谓点画向背之类是也”,对书法用笔进行了高度的概括。“错综群妙”,则可“举前览之未及,启后学于成规”,担当起继往开来的历史重任。
孙过庭率先认识到书法对立统一的形式规律:“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带燥方润,将浓遂枯;泯规矩于方圆,遁钩绳之曲直;乍显乍晦,若行若藏。”他提倡“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的美。这既反映了他对艺术对立统一规律的认识,也反映了他儒家中和的艺术观。
精熟传统,把握了各体书法书写要领和形式规律仅仅是掌握了传达主体情感的基本手段还不能算是进入艺术创造。艺术创作得向造化学习。“书之为妙,近取诸身”,书法的妙处在于取法人的动势,表现人的生命力量,“然后凜之以风神,温之以妍润,鼓之以枯劲,和之以闲雅”,即把主体自身的精神个性融入书法,才算是进入了艺术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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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知足》
陈绍静作品 / 50×50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