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能够表现一个人的精神,当然真正要在书法上达到这样的境界是很难的。我觉得仅仅把书法作为一件装饰品是不对的,用洋人的话语来套书法,认为它是「视觉艺术」的说法就有问题了,因为书法决不仅仅只是视觉的,更主要的是要通过心灵,它是一种性灵的表现,任何一个大书法家的作品决不会只是一种视觉的关系!
不能用单纯西方观念的东西讲来讲去。说明白了,文学艺术都是心灵的东西,还有人格等等。好像黄道周,他的作品就是一种精神与人格的表现,所有的大书法家都是如此。王铎虽是「贰臣」,但他还是个大诗人嘛!有那么深的文学功夫,书法才能写得那么好。艺术决不只是光写几个字的问题,光写几个字就能成家?我不信!
要先破除「视觉艺术」这四个字来论书法,书法不只是视觉上的,如果这的话,它与漫画之间就没有区别了。
原文录自〈饶宗颐教授对刘正成谈古文字与书法 五、书法的现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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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财》
鲁叁田作品 / 50×50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