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德勒兹
(Gilles Deleuze)
在艺术上,在绘画中与在音乐中一样,并不是要去复制或发明一些形式,而是要去获取力量。甚至正是因为这一点,没有任何一种艺术是形象化的。克利的著名说法“不是要表现可以被看见的东西,而是要让东西可以被看见”指的就是这个意思。绘画的职责被定义为将一些看不见的力量变成可听见的。这是非常明显的道理。力量是与感觉有着紧密联系的:必须有一种力量对身体起作用,也就是说对波的一个部位起作用,才会有感觉。但是,如果说,力量是感觉的前提,那么,被感觉到的,却非力量本身,因为感觉从决定它的力量出发,制造出完全不同的东西。感觉是怎样才做到自身有足够的回旋能力,放松或痉挛,以在它为我们带来的东西中,获取那些并没有给出的力量,让我们感觉到不可感觉的力量,并成为它存在的条件的?正是这样,音乐必须让没有声音的力量发出声音,而绘画让看不见的力量变得看得见。有时候,是同样一种东西:时间,既不发出声音,又是不可见的。如何画出时间,或者让人听到时间?以及那些基本的力量,如压力、惰性、重量、吸力、重力、萌芽?有时候,正相反,在某一艺术中不能被感知的力量看上去更属于另一艺术的“内容”(比如说,声音,或者甚至叫喊),如何将它们画出来?(相反,如何让人“听见”色彩?)
画家们非常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一问题。早在米勒那里,当一些过于虔诚的艺术批评家们指责他将农民手中拿的祈祷经书画得像是一个装土豆的袋子时,他就回答说,这两样东西共同的重量感比它们在形象上的差别更深层。他作为画家,致力于画出重量的力,而非祈祷经书或者装土豆的袋子。而塞尚的天才不正是在于,将所有的绘画手段都用于同一任务:让人可以看到山丘的褶皱的力量、苹果的萌芽的力量、一个风景的热力学力量,等等?还有凡·高。凡·高甚至还发明了一些人们不知道的力量,一粒向日葵种子的前所未闻的力量。然而,在许多画家那里,尽管有着对获取力量的问题的高度意识,但这一问题与另外一个同样重要的却没有那么纯的问题混合在了一起。这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对效果的解构与重构的问题:比如,在文艺复兴绘画那里对深度的解构与重构。我们看到,画家们如何从一个问题又跑到另一个问题,因为,比如运动,就是既指向制造出运动的唯一力量的效果,又指向一大批在这一力量作用之下被解构与重构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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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吉祥》
韩瑞耘作品 / 68×68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