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的画室挺好的,但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啊!”昨天上午,画家李玉兰搬出居住了8年的农家院,搬进了小堡村委会为其暂时免费提供的画室,自此,持续四年的“李玉兰”案画上句号。
2002年,李玉兰和原宋庄辛店村村民马海涛签订买卖协议,马海涛将正房五间、厢房三间以及整个院落以4.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李玉兰,李玉兰花费近13万元整修后,搬进了新家。在房价高涨和搬迁传闻下,马海涛将李玉兰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合同无效,归还房产;后李玉兰反诉,几番诉讼下来的结果是法院判决马海涛赔偿李玉兰27万余元,李玉兰归还农家院。
农家院种着丝瓜、辣椒,还有君子兰、荷花,李玉兰一家搬离时恋恋不舍。新的画室是140多平方米的大开间,宽敞明亮,楼上有一间开放小画室。“我很感激村委会对我的帮助,但也欠下好多人情。”虽然法院判赔了27万多元,可是用这些钱重新安家是李玉兰面临的大问题,为了打这场官司,李玉兰已经几年都未曾动笔画一幅画了。“现在的画室是小堡村委会临时无偿提供的,时限是一年,在这一年里我必须找到更合适的地方安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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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鲁叁田作品 / 34×34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