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彦提出了一个有吸引力的问题,特别对希望成为艺术家的人来说是如此。因此这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
只有得到了社会的承认,才是艺术家。这似乎是一个不言而喻的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的提出,包含了一种转换。他强调的是,是不是一个艺术家,这不是一个内心标准的问题,不是一个个人信念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尺度的问题;是不是艺术家,这不是一个可以逃避检验的问题,而是一个有标准,可以检验的问题。
问题是,如果我们接受他的说法,艺术家是由社会来承认的,接下来的问题是,社会如何承认艺术家?
这里似乎有一个双重承认的问题:如果个人需要社会来承认,那么社会关于艺术家的承认机制、系统,或者说承认框架又是怎样形成的,它又是如何被承认的?
我们还可以继续提问:社会承认艺术家的机制和标准的有效边界和范围是怎样的?
一个跨越不同时间,不同空间,能够为历史所普遍接受的关于艺术家的标准?如果这种标准不是普遍的,那么,关于社会承认的问题,如何摆脱它的主观性?
杨小彦关于“承认的艺术家”之后还有一个副标题:“关于社会承认若干条件的讨论”,我感兴趣的,是他提出了怎样的条件。在具体的内容中,他似乎并没有明确的讨论必要的条件,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他只是在向我们暗示一个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市场的条件,经济的条件。他所里举的大量的图片,说明某某画家的画价是多少。这似乎是在说,市场是硬道理,社会承认就是经济的承认,市场的承认。
如果把社会承认问题完全归结为经济问题,那么,我们还不能匆忙做出结论,这个必要条件还要经受艺术史的检验。当我们把社会承认的问题,放到艺术史上来考察的时候,我们发现,市场的认定,经济的指标只是艺术发展的某个阶段才出现的现象;大量的被社会承认的艺术家并没有市场的记录。市场可以成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承认艺术家的条件,但这种条件还不能成为一个完全充分的条件。
看来,社会承认的问题,无法完全转换成一个经济学的问题。那么社会究竟怎样承认艺术家,就像他在结束时所说的那样,“让我们继续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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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大鱼》
鲁叁田作品 / 50×50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