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山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2009年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联考”),其它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现将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凡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类各专业的考生(除部分专业外见〈附件二〉),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所有报考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本科)的考生须参加主持与播音专业省联考。
所有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联考(具体工作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
所有报考太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服装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和太原理工大学承办的省联考。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其他系科、专业。
考生统一报名时除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外还须填写《山西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专业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缴纳艺术类考试费,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按规定编排考生考生号(编排办法见附件一);负责填写音乐专业考生花名表;负责审核考生所填写的报名表中各栏目是否按规定和要求准确填写。
各市招办将所辖县(市、区)招办上报的艺术类报名信息软盘和有关资料汇总后,于12月16日交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省属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有:山西大学的戏剧影视文学(艺文艺理均可)、山西师范大学的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文艺理均可)、太原师范学院的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文艺理均可)和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史类)、大同大学的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文艺理均可)等专业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报考时须缴纳有关费用及数码像片叁张,填写有关报名表格,并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无当年高考考生号及数码像片的,一律不准报名。
二、专业考试
1、美术
(1)报到时间:12月27日。
(2)考试时间:12月28日。
28日上午:色彩 8:30—11:30
28日下午:素描 14:30—17:00
速写 17:00—17:30
(3)报到地点:各市招办所在地,具体考点由各市另行通知。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美术专业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5)计分办法
素描、速写、色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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