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村诉讼案有了新进展。前天下午,在通州法院的主持下,有两起诉讼以调解的方式画上了句号——两位画家分别与卖房农民达成了协议,虽然买房合同依然被认定无效,但画家可住到房子拆迁为止,将来还可获得房屋拆迁款和房屋区位补偿款等。
1997年11月7日,画家王庆松与大兴庄村民曹文影签订了《买卖房屋协议书》,花了4.1万元购买了其5间北房和3间厢房。2007年6月25日,曹文影以协议无效为由将王庆松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腾房。在另一起案件中,画家杨大味也面临同样的诉讼。
王庆松的代理人赵利全昨天说,经过宋庄艺术促进会和大兴庄村委会的协调,两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达成了口头协议,即认定原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允许画家住到房屋拆迁之日为止;将来房屋拆迁时,卖房人可领取土地补偿款,而画家则可获得拆迁房屋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以及地上物补偿款和搬迁费。“比起李玉兰案,该调解协议对画家更加有利。如果房屋不拆迁,他们可以一直住下去。即使拆迁,从经济上说也不吃亏。”赵利全说。
据了解,在宋庄画家系列诉讼案中,共有13名画家被农民告上法庭。李玉兰是首个败诉的画家,她被法院终审判决90天之内腾房。之后,她又将农民起诉到法院,索赔48万元,3月14日,本报曾以《画家索赔案冒出火药味》为题进行了报道。目前,画家村系列案除了这两起调解结案,有一起原告撤诉外,其余的还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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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瞩》
姜志勇作品 / 48×48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