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如其人”,是绝对有道理的,此时,所谓“人”,是针对其“性”而言;而“性”,脱离社会的评判标准,是无所谓善或恶、真或假、美或丑、进步或落后的。有时觉得文与人之间有差距、不相符,只是因为此时的评判受了社会标准的影响,加入了过多的主观因素。文,或者其他种类的艺术作品,本来都是中性的,但只要是评判,就总是缘于“人”的。
“文人相轻”,由来已久。可以被“轻”之破绽,均在于“文”或者“人”;倘若两者均被“轻”,则无足论矣。
“因人废艺”,是文艺批评的传统之一,废其艺的着眼点,或者是出于个人一时的恩怨,或者因为民族整体的利益。苏轼《书唐氏六家书后》云“古之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也”,正是说明书品与人品的关系。松年《颐园论画》所云更详:“书画清高,首重人品。品节既优,不但人人重其笔墨,更钦仰其人。唐、宋、元、明及国朝诸贤,凡擅书画者,未有不品学兼长,居官更讲政绩声名,所以后世贵重,前贤已往,而片纸只字皆以饼金购求。书画以人重,信不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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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仙邀月图》
鲁叁田作品 / 50×50cm / 软片未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