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法史的发展轨迹上,不知名的民间书家及其书法,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存在。“礼失而求诸野”,研究民间书法,正可弥补书法正史的不足。而且,无数的书法实物资料证明,民间书家,其书法成就亦非常客观,比如汉代大批砖文,在汉简与汉碑之外,别开户牖,的确令人惊喜(见图54西汉“君子长生”)。
民间书家的作品,不为正经书家所鄙视,这无疑是一种文明和进步,然而,民间性一旦被勉强地赋予高贵性,则往往难免尴尬的处境,所谓“合而两伤”。鲁迅1934年发表的《略论梅兰芳及其他》文中有过这样的一段话:“士大夫是常要夺取民间的东西的,将竹枝词改成文言,将‘小家碧玉’作为姨太太,但一沾着他们的手,这东西也就跟着他们灭亡”,“雅是雅了,但大多数人看不懂,不要看,还觉得自己不配看了”。鲁迅此言,的确有其针对性和深刻性。民间书法的命运,也有类似于“小家碧玉”之处,它一旦被化用和装扮,便每每不伦不类。专业书家的有意做出民间味道,有意做怪、反朴,甚者表现得比民间还“野”,完全没有了文气和学样,也就过犹不及了。
民间书法的生命力,来源于其自然而然,妙在天趣,这种艺术效果的产生,有其必然性:其一,民间书家由于不以书法为生活,对字的结构与用笔技法的相对不熟练,所以表现出生拙;其二,他们在拿笔写字的时刻,虽然也认真,但是没有过多的精神负担和技法上的羁绊,所以不会做作。两条原因的合成作用,便是民间书法的风貌,也正是常规书家难以企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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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致远|带中华国礼章》
张忠伦作品 / 136×68cm / 软片未裱